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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:
合拍剧如何送审?
解答:
合拍剧申报主要由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负责(总机86093114转国际合作司)。主要流程如下:先报国际合作司通过外事审批、剧本审核。通过审核后,可取得准予拍摄的批复,再转电视剧司履行备案手续(备案公示电话:86092842),公示后即可拍摄,完成片经审查通过后,可获得发行许可。
主办单位: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剧管理司 技术支持: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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